重返驚魂記

   

 

文/聞天祥

 

【驚魂記】(Psycho)是希區考克(Alfred Hitchcock)1960年的作品。跟他前兩部電影【北西北】(North by Northwest,1959)、【迷魂記】(Vertigo,1958)大約兩百五十萬到三百多萬美元的成本相比,【驚魂記】僅僅八十萬出頭的預算,實在節省得很。這位動根手指頭就能教好萊塢翻天覆地的大導演,平常每部片酬可拿二十五萬美元,又何必為了【驚魂記】自掏腰包,還提出延遲領取片酬以換取百分之六十所有權的建議?是看好這部幾乎模糊「驚悚片」與「恐怖片」界線的電影一定會大賣?還是自我警惕下的破釜沈舟,讓他留意起這個一群絕望的人物在昏暗的接待櫃臺、破舊的汽車旅館以及陰暗的老房子裡上演的故事呢?



從真實案件、驚悚小說到電影



這是個有所本的真實案件。1957年,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個叫做平原鎮的農村,竟然出了連續殺人魔艾德蓋恩(Ed Cein)。這個笑口常開的「獨居」男人,屋子裡有十具頭顱骨骸陪伴外,室內裝飾更令人瞠目結舌:人皮燈罩、人肉坐墊、嘴唇串成的項鍊,遑論那些「皮」褲與「背」心。這反而讓我聯想到晚了【驚魂記】三十一年的【沈默的羔羊】(The Silence of the Lambs,1991)!


同樣住在威斯康辛州但距離平原鎮三十九哩的作家羅伯布洛克(Robert Bloch)對這些零散、未加工的事實發生興趣,按照他對反常心理學的愛好,開始為這個怪誕的主角設定手段和動機,並且另外設計了一個外地來的女主角,她的難題和個性,讓讀者不由得對她產生某種同情心,然而卻在故事的三分之一就被殺死。小說版的〈驚魂記〉在1959年夏天出版,平原鎮被改為西南部的費爾維爾鎮,現實裡的艾德蓋恩也化為小說中經營汽車旅館的諾曼貝茲(Norman Bates)。小說完成後自然被作家的經紀人送給電影製片公司參考,包括後來負責發行本片的派拉蒙影業編審都以「不可能拍成電影」做為審核意見--不是佈局或創意的問題,而是「實在太過醜陋與恐怖」!但具備「惡魔般幽默感」的希區考克買下了小說版權。


儘管在此之前,他已經拍過四十六部電影、三季電視影集,【驚魂記】的攝製還是引發很多質疑。希區考克引進他的電視製作團對來拍這部「規模甚小」的片子,也同意用〈希區考克劇場〉的編劇之一詹姆斯卡瓦納(James P. Cavanagh)執筆,但後來開除了他,卡瓦納日後還是幫〈希區考克劇場〉寫了不少本子。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年輕作家約瑟夫史蒂芬諾(Joseph Stefano)。這位保住工作的編劇承認自己對男主角有所排斥與疑慮,而希區考克用一個問題就化解了他的煩惱:「如果諾曼貝茲這個角色讓安東尼柏金斯(Anthony Perkins)來演,你覺得怎麼樣?」


男主角的形象在【驚魂記】的電影跟小說確實有天壤之別。安東尼柏金斯瘦高的身材、男孩似的愐靦,青澀、脆瑞的氣質,完全不同於原著那個矮胖、粗俗的殺人魔。希區考克曾說:「許多謀殺兇手都是非常有魅力的人,他們必須如此,才能吸引受害者。」我想對觀眾亦然。五0年代後期的安東尼柏金斯,已憑威廉惠勒(William Wyler)執導的【四海一家】(Friendly Persuasion,1956)入圍1957年奧斯卡最佳男配角,在百老匯的舞台劇演出也獲得東尼獎最佳男主角提名,連單曲唱片都能進入暢銷排行榜,說他當時已是風靡萬千少女的偶像,並不為過。對希區考克來講更划算的是,這個年輕演員不但用功研究角色,而且片酬不到【北西北】男主角卡萊葛倫(Cary Grant)的十分之一。這並非希區考克首次選擇具有個人魅力的演員來演出壞人,例如【北西北】的詹姆斯梅遜(James Mason)就是;或者讓他的主角在道德上產生曖昧,在【後窗】(Rear Window)忙著偷窺的詹姆斯史都華(James Stewart)就明顯有瑕疵;但挑釁美國傳統價值的程度都無法與【驚魂記】相提並論。換個角度看,安東尼柏金斯也要冒不小的風險接演。事實證明他的演出十分成功,只不過六0年代不比九0年代,他無法像姓氏跟他容易攪混的安東尼霍普金斯(Anthony Hopkins)一樣以迷人的兇手角色榮登奧斯卡影帝,甚至連提名都沒有。為此,希區考克還發過一紙電報給他:「我為你的演員同儕感到慚愧。」


相較之下,珍妮李(Janet Leigh)就幸運多了。她雖然也沒能拿到奧斯卡,但至少獲得提名,也以這個出場半個多小時就香消玉殞的角色(雖然坊間都說她只演了三分之一,事實上浴室殺人的戲結束已是電影的第49分鐘,而這部片全長只有109分鐘)得到金球獎最佳女配角。

 

 

◎精采完整內容請見世界電影雜誌2013年4月號532期